金融管理局局长王瑞杰先生在2008年10月17日针对金融机构售卖结构金融产品给散户投资者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
许多购买了与雷曼兄弟有关结构金融产品的人士,对他们的投资都感到担心。金融管理局正积极地工作,以确保为这些投资者得到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自从今年9月中旬这件事爆发至今,我们便一直与公众保持联系,让公众了解我们所处理的事宜。我们首先就是要帮助所有受影响的投资者。让我先介绍一下我们所做的工作,以及我们怎样针对投资者的正当要求,来设置一个严肃的正规和公正的解决程序。
2 第一,我们要确保汇丰机构信托服务(新加坡)有限公司,作为雷曼兄弟Minibond票据 (Lehman Minibond Notes)的受托人,能够根据投资者的利益来仔细考虑所有的选择。如果能够找到一个新的掉期交易对方来接管有关票据,投资者将有机会针对这项选择来进行投票。为了确保投资者能在掌握充分信息的情况下做出决定,金融管理局将会委任一家独立的金融顾问来协助投资者做出合理和正确的决定。到了下周末,我们相信有关受托人便可确定是否能将这项选择提供给票据持有人。
3 第二,每家金融机构目前都有一位独立人士来监督有关雷曼兄弟Minibond 票据 (Lehman Minibond Notes),星展高升短期债卷5 (DBS High Notes 5), 或美林Jubilee系列3 Linkearner票据 (Merrill Lynch Jubilee Series 3 LinkEarner Notes)的投诉程序。这些独立人士是余福金先生、黄树人先生和刘桑庆先生。我们了解到,要做好这项投诉处理是不容易的,尤其是对某些金融机构的客户来说,确实是这样的。可是,因为每个个案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这是处理所有投诉的最佳途径。这些独立人士的工作是要确保客户们的投诉受到公平的处理。我们已经明确规定所有相关投诉都须在一定时限内解决,所有的金融机构也已经设立了内部检讨小组,并由金融机构的执行总裁担任内部检讨小组的主席。这些检讨小组成立的目的就是要仔细处理每项投诉,并在四个星期内,做出如何善后的决定,并把这些决定尽快通知投资者。
4 第三,如果投资者不满意金融机构所做出的决定,我们已经安排了一个快捷流程,以便投资者把投诉转交给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来裁决。对消费者而言,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的协商解决纠纷程序是免费的。如果个案需要通过裁决来解决,消费者只需支付50新元。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将会考虑所有书面和口头证词,所有证词可以由消费者本人来准备,而无须经过宣誓的手续。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的所有裁定委员们都是众望所归的专业人士。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的主席是吴允燊先生,他是已退休的高等法院法官。由于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客户所投资的款额是在5万新元或以下,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是他们用来索赔的最佳渠道。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通常处理不超过5万新元的索赔个案,不过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已与金融机构取得共识,将对所有值得考虑的索偿额超过5万新元的个案进行听证。
5 我们已经说过,如果金融机构或个人违反了我国的监管法规,我们是会对他们采取行动的。金融管理局已规定以上那些独立人士指出那些违法的行为和误导销售的行为。他们已经向我们汇报了一些案例,我们也将据此继续开展我们的查询工作。
6 一般来说,金融管理局对个别金融机构所进行的工作是不作公开评论的。但由于这件事涉及到公众的利益,金融管理局证实已经展开正式的查询,来确定有关金融机构与其客户代表是否有违法、销售方式不妥或内部监管不足等问题。当查询完毕后,我们将会公布我们所采取的任何行动。
7 金融管理局呼吁所有受影响的投资者,只要你们确切认为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受到误导,你们便应向有关金融机构提出投诉。金融管理局已经要求所有金融机构展开积极的调查,并设法公正地解决各项投诉。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金融机构也必须充分考虑独立人士的意见。
8 很明显的,这次购买这些金融产品的有不同类别的投资者。有些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专业人士,有些是经验丰富的投资人士。我们最关心的是那些所谓的弱势人士,目前我们把处理工作的焦点放在这些被误导的弱势人士身上,尤其是这些金融产品完全不适合这些弱势人士的实际情况。 我们要求各金融机构优先处理这些个案,金融机构在处理这些个案时,不应过于强调所谓的法律上的细节。
9 对于有足够迹象表明有关交易是由于误导或不符合投资者风险承受度的个案,有关金融机构应该负责。有几家金融机构已经向我们保证,他们在处理这些个案时,将会负全责。我们欢迎他们所做的承诺,同时也希望其他的金融机构采取同样的做法。他们必须做应该做的事,并确保他们的客户能够尽快得到公正的解决方案。我们已经将对此事的看法转告给有关金融机构的执行总裁们。
10 谢谢大家,现在请大家发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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