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人士受委任监督富峰债券系列9和10的投诉处理过程
新加坡2009年2月2日…丰隆金融(Hong Leong Finance)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磋商后,已委任蒋翰先生作为独立人士,监督有关富峰债券系列9和10(Pinnacle Notes Series 9 and 10)的投诉处理及其解决程序。 黄树人先生则受委任监督德意志摩根建富证券, 金英证券, 华侨证券和大华继显所代销的富峰债券系列9和10。黄树人先生之前也受证券经纪行委任为独立人士,监察有关雷曼兄弟Minibond票据和美林Jubilee系列 3 Linkearner票据的投诉。
2 这些独立人士的角色是确保金融机构在处理富峰债券系列9和10的投诉及其解决程序时,秉持严谨和公正的态度。独立人士将不会亲自参与任何个别投诉的解决工作,他们将向金管局定时提供有关金融机构处理投诉的最新进展。独立人士也将知会金管局有关程序是否存有任何缺陷,以及任何需要进一步跟进的监管事项。
3 投资者如果对有关金融机构的处理程序感到不满,仍可选择把有关投诉提交到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FIDReC)来进行协商或仲裁。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一个他们负担得起且中立的渠道,以向金融机构进行追讨。
附录1:独立人士的相关履历
Hans Tjio (蔣翰)
蔣翰先生是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的教授,他拥有剑桥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学位,并曾经在奥克兰大学、东亚政治与法律大学、墨尔本大学和斯坦福大学任教或以客座学者的身份进行讲学。他目前主讲的内容范围包括证券法律、公司法和国际信托。在蔣翰先生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他曾经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律政部工作,目前他是证券业理事会的成员,并曾任财政部的公司法规与监管框架小组委员会成员。蔣翰先生的著作在各大国际和本地刊物发表,他还撰写了一本有关证券法规的书。
Hwang Soo Jin (黄树人)
早在1959年,黄树人先生已经在伦敦取得了英皇特许保险学院成员的资格。黄先生在核准英商商联保险公司工作了12年,并晋升成为新加坡和东马来西亚的经理。之后他在大华保险工作了25年,并以创办人的资格作为董事经理。黄先生还积极参与新加坡再保有限公司的创立和发展,从1984年到现在,他是该公司的主席。他两次被选为新加坡普通保险协会的主席,并曾经担任保险监察委员会(Insurance Ombudsman Council)的主席长达15年之久。
从1968年到1984年,黄先生是惹兰加由的国会议员,从1981年到1985年,他担任国会的副议长。从1977年到1984年,他一直是公共会计委员会的成员。
这些年来,黄先生是许多政府相关机构的董事,其中包括市区重建局,电信管理局, 储蓄银行, CISCO, 新加坡出口信贷保险公司, 全国防范罪案理事会, 全国防火理事会及其他机构的董事。
黄先生是一名太平绅士,也是新加坡保险学院的荣誉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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